be know for sth
英 /bi nɔːn fɔː sʌmθɪŋ/美 /bi nɔrn fɔr sʌmθɪŋ/
v. 短语动词
因…而闻名;以…著称
词义说明
该短语的核心含义是“因…而闻名”或“以…著称”,表示某人或某物因某个特定的特质、成就或属性而被大众所知。本义侧重于“被认识”这一被动状态,引申义则强调这种认识是基于某种突出的、可辨识的特征。例如,一个城市可能因历史遗迹而闻名,一个人可能因专业技能而著称。在具体语境中,它既可以指正面的声誉,如“以善良闻名”,也可以指中性的特征,如“以多雨著称”。
词源解析
该短语由“be”(系动词)、“known”(know的过去分词)和“for”(介词)构成。词根“know”源自古英语“cnāwan”,意为“知道、认识”。“known”表示“被知道的”状态,“for”引出被知晓的原因或方面。整个结构意为“因…而被知道”。记忆时可拆解为“be known”表示“被知道”,加上“for”后强调“因何被知道”,从而引申为“因…而闻名”。
使用场景
该短语广泛用于日常口语、新闻报道、学术写作和商务场合。在日常口语中,语气轻松,例如谈论当地餐馆“以美食闻名”;在新闻报道中,常用于介绍人物或地点,如“以科技创新著称的城市”;在学术写作中,用于描述研究对象的特点,如“该物种以迁徙习性著称”;在商务场合,可用于宣传公司优势,如“以优质服务闻名”。各场景下语气差异不大,但正式程度不同,学术和商务场合更显客观。
语法要点
该短语为系表结构,主语可以是人或物,后接“for”介词短语。常见句型为“主语 + be known for + 名词/动名词”。例如:“She is known for her generosity.”(她以慷慨闻名。)注意“for”后接名词或动名词,不可接动词原形。易错点在于与“be known as”(作为…而闻名)混淆,后者强调身份或角色。此外,该短语常用于被动语态,主动语态较少见。
近义辨析
与“be famous for”相比,两者常可互换,但“be known for”更中性,不强调知名度的高低,而“be famous for”带有“著名”的褒义色彩。“be renowned for”语气更正式,常用于学术或文学语境。“be celebrated for”强调受尊敬和赞誉。而“be notorious for”则带有贬义,指因坏事而闻名。选择时需根据语境和语气:中性描述用“known”,褒义强调用“famous”或“renowned”,贬义用“notorious”。
注意事项
该短语语域中性偏正式,适用于多种场合。褒贬色彩取决于“for”后的内容,本身无褒贬。常见误用包括:与“be known as”混淆,后者意为“作为…而闻名”;以及将“for”误写为“of”或“by”。此外,在口语中,有时会省略“be”动词,但正式写作中必须保留。注意“known”的发音,/n/音不可省略。
高频搭配
- be well known for
- 以…而闻名
- be widely known for
- 广泛地以…著称
- be best known for
- 最为人所知的是…
- be known for one's work
- 因某人的工作而闻名
- be known for its beauty
- 以其美丽而闻名
- be known for being...
- 因…而著称
句子示例
| The city is known for its beautiful beaches. | 这座城市以其美丽的海滩而闻名。 |
| She is known for her ability to solve complex problems. | 她以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而著称。 |
| This restaurant is known for serving authentic Italian food. | 这家餐厅以供应正宗的意大利菜而闻名。 |
| He is known for his punctuality in the workplace. | 他以工作中守时而闻名。 |
| The region is known for producing high-quality wine. | 该地区以出产高品质葡萄酒而著称。 |